- 通知
成都市民政局關于開展
2022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
市本級各社會組織、各區(市)縣民政部門:
為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促進社會組織規范管理,根據相關規定,現將2022年度市本級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及其條件
(一)申請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截止2022年6月30日,取得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滿2年,未參加過社會組織評估的;
2.獲得評估等級滿5年有效期的;
3.評估等級在有效期內,獲得評估等級滿2年的。
(二)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估
1. 2021年未參加年度檢查的;
2. 2021年年度檢查不合格或2020年、2021年連續2年基本合格的;
3. 2021年度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4.正在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
5.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6.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三)其他事項
1.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在評估期間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提供虛假資料,致使評估情況失實的;發生其他影響評估等級情形的;取消評估資格。已經完成實地考察和初評的,取消初評成績。
2.評估委員會委員、復核委員會委員、評估專家在評估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評估工作紀律,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廉潔自律。
3.評估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對評估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以及參評社會組織其他信息嚴格保密。
4.為確保評估結果的真實全面,請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負責人(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或秘書長,社會服務機構的理事長)全程參與培訓和實地評估。
5.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后未再申請評估的社會組織,視為無評估等級。
二、評估基本內容
社會組織評估主要對社會團體(分為行業性、聯合性、學術性、專業性四類)和社會服務機構的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特色亮點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三、評估步驟
(一)自愿參評,分類申報。2022年5月31日前,社會組織可登陸成都市民政局官網(http://cdmzj.chengdu.gov.cn/)或成都市社會組織和社工網(http://www.g7008.com/)下載《2022年度成都市社會組織評估申請表》(附件1),填寫完畢后將《評估申請表》和登記證書復印件(蓋鮮章)掃描成電子檔發送至郵箱scghxmpg@126.com。
(二)資格審定,組織培訓。2022年6月30日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評社會組織,并組織評估培訓。
(三)務實自評,規范資料。2022年7月31日前,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對照評分細則(附件2)進行自評,準備參評資料并裝訂成冊(正、副本各一份),報送至第三方評估機構。
(四)實地評估,完成初評。2022年9月30日前,成都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評估專家對符合參評條件的社會組織進行實地評估,形成初評意見。
(五)確定等級,公示公告。2022年10月后,組織成都市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初評意見進行審核,確定擬評估等級,進行公示,受理舉報和復核申請。
(六)頒發證書,授予牌匾。公示期滿后,適時向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頒發牌匾和證書,2A以下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頒發等級證書。
各區(市)縣民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上述工作安排自行組織實施。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第三方評估機構 王雪蓮 61990394
成都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處 高明 61881763
附件:
成都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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