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領域 以全齡階段的多層次需求為導向,重點在老年、兒童、特殊人群、健康、社區矯正、學校等社工服務領域,擬支持不低于4個社會工作專業領域實務實訓項目,打造實務實訓實習相結合的社會工作實踐基地。 二、申報主體 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與區級及以上項目落地單位聯合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已獲2020年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同級同類型資金資助的項目不得申報。 (二)所有申報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1個,每個項目申報資金不超過25萬元。 (三)每個區(市)縣民政部門推薦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由區級及以上其它業務主管單位推薦的不超過1個,且不占區(市)縣民政部門推薦名額。 (四)申報項目應提交1-3年工作規劃,且自籌配套經費來源渠道明確。 四、申報條件 (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項條件:(1)機構名稱中應含“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發展中心”等字樣;(2)法人登記證書業務范圍中含社會工作服務。 (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在民政部門登記滿3年;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財務運行狀況良好;黨組織健全,且經常性開展黨的活動。 (三)基地建設及管理條件:具有滿足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務訓練所需的固定場所、教學設施;在所依托的實務實訓實體中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基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學組織、學員考核、教學科研、后勤保障、效果評估等;基地建設的思路清晰,規劃可行,近期及中遠期目標明確,有較強的實訓資源整合能力。 (四)專業團隊條件:具有滿足實務實訓需要、相對穩定、密切聯系實務服務一線的專(兼)職督導力量,能按實際需求進行實訓指導,督導師資與實訓學員比例不低于1:12;能為基地建設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經費保障,有專項經費投入;項目負責人應持社工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并具有3年及以上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管理經驗。 (五)基地專業條件:有一定規模的服務對象;在相應領域連續服務3年及以上,有示范引領能力;具有一定專業人才實訓、實習經驗。 備注:詳見申報材料附件(2021年成都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務實訓項目征集表、配套經費說明表、資格審查清單、線上填報操作手冊、《成都市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